答:其中2006年度起学平险各责任的保险金额、保险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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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对象 |
意外伤害保险费
(保险金额2万元) |
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
(保险金额1万元) |
住院医疗保险费
(保险金额6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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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 |
20元 |
20元 |
2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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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、小学生 |
40元 |
20元 |
2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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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 |
40元 |
30元 |
30元 |
上述三项保险中,意外伤害保险可单独投保,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不能单独投保,须与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投保;每位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、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以上表所列金额为限,多购无效;保险费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;各签约公司续保时若要调整保险费或保险金额的,须经宁波市学平险自律执行小组协商一致方可调整。 |